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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海龙与新任院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
时间:2016-07-01来源: 作者:点击数:

       日前,我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林海龙与学院新任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等3名院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,提出任职工作要求。
       林海龙要求新上任的各位领导班子成员,一是加强学习,提高素质,坚定理想信念,认真学习《党章》,学习党纪条规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党建理论,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,坚定理想信念,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权力观、地位观、利益观,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加强道德修养。二是严格遵守党章、党纪、政纪以及党的各项规定,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,模范遵守党纪国法,特别是遵守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道德高线,严守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纪律底线,将两项党内法规刻印心中。三是忠于职守,认真履职尽责,根据集体领导和分工,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,正确处理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,围绕学院发展的目标,尽心、尽职、尽力做好本职工作。四是严于律己,勤政廉政,认真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,切实加强廉洁自律。五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,加强班子团结,自觉遵守“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”的原则,按照领导班子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。
       任前廉政谈话是加强领导干部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,是落实《清远市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具体做法。今后,学院为进一步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,运用“四种形态”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将谈话提醒工作制度化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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